紙引未來網訊 2019年12月31日,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安吉靈峰盛誠紙箱廠被安吉縣公安局靈峰派出所罰款一百元。
在以往的行政處罰中,我們可以看到,違法的紙箱廠一般都要面臨數萬甚至數十萬的罰金,而此次卻僅僅是100元,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據悉,2019年12月6日以來,安吉靈峰盛誠紙箱廠招用貴州籍流動人口潘某某在該單位務工,但未按時將潘某某的信息報送給公安機關,也未告知潘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申報居住登記。
2019年12月30日,公安機關檢查事發(fā)現了這一情況,并責令安吉靈峰盛誠紙箱廠改正。該行為違反了《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第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已構成未按時報送或者告知相關信息。
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當地派出所決定給予安吉靈峰盛誠紙箱廠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之內,安吉靈峰盛誠紙箱廠應完成繳納罰款。
雖然本起事件罰款不多,但也給廣大紙箱廠作出提醒:若公司有外籍流動人口務工,還請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公安機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