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國家發(fā)改委表示下放教材和部分服務價格定價權限。下放到省級管理的定價項目包括教材價格,即列入中小學用書目錄的教科書和列入評議公告目錄的教輔材料印張基準價。據(jù)業(yè)內(nèi)人士分析,教材被視為一種公共產(chǎn)品,其價格不會出現(xiàn)大幅度上漲。
關于漲價之憂,筆者傾向于“不會大幅漲價”的結論。因為放開的只是中央政府的全國定價,而沒有放開地方價格監(jiān)管。不過,比起教材的下放定價,筆者更關心的是教材銷售渠道嚴重壟斷的問題:有資格銷售中小學教材的只有新華書店。
雖然我國中小學教材的定價都普遍較低,但這不等于銷售教材就無利可賺。既然有利可賺,為何只允許一家專賣?如果教材編纂需要政府部門嚴格監(jiān)管,那么,在發(fā)行上,則可以適度放開。京東、當當?shù)入娮悠脚_,也應該分得一杯羹。只有銷售平臺越來越多,教材才有打折的希望。教材定價權應下放,更應該放開的是銷售渠道,并應該探索建立教材回收利用制度。只有這樣,公共財政才不至于在購置學生教材方面每年花費都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