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3時50分左右,位于沅江市漉湖蘆葦場的林源紙業(yè)有限公司蘆葦外圍場突發(fā)大火,由于場內全是易燃的蘆葦,很快,風助火勢迅速蔓延。
接到報警后,沅江市委、市政府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公安、消防及周邊鄉(xiāng)鎮(zhèn)應急隊趕赴現場,成立指揮部。益陽消防支隊調集了南縣、大通湖、特勤、沅江紙廠等消防力量趕赴現場支援。
起火的蘆葦位于河堤的外灘上,距離河堤400米左右,長約200米的蘆葦堆仍有余火。林源紙業(yè)有限公司廠門與蘆葦堆隔著一條河堤道路。通過一扇鐵門可以看到,2臺消防車仍在現場待命。據一名周姓員工介紹,起火的蘆葦堆高16米左右,長約380米,事發(fā)前有人用挖機、叉車在轉運蘆葦。
當參與滅火的消防隊員當時透露還剩下沅江消防中隊、紙廠消防隊,蘆葦場應急消防隊在現場待命。
“一共有十五六臺消防車,我們的主要任務除了滅火,就是控制西邊的蘆葦大火不殃及到東邊的蘆葦堆。”一名李姓消防隊員說,原來兩堆蘆葦相距二十米左右,除了消防車自載的水,大部分都是抽旁邊洞庭湖的水滅火。
原因外圍場作業(yè)人員操作不當
4月1日,漉湖蘆葦場的一名劉姓工作人員告訴報社記者,起火蘆葦每噸五六百元,此次火災紙廠損失五六百萬元。經公安消防部門初步查明,火災系外圍場現場作業(yè)人員違反消防規(guī)定,駕駛無防火罩挖掘機施工,操作不當造成。
調查組于31日晚將3名違規(guī)人員控制,其他調查取證正在進行。沅江市政府已責令公安、消防、安監(jiān)等部門啟動對整個事件的問責調查,并將按照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