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包裝機械進口到上海|天津報關手續(xù)和單證
日本包裝機械進口到上海|天津報關手續(xù)和單證
日本包裝機械進口到上海|天津報關手續(xù)和單證
電子設備類
進口單位申請《進口自動許可證》,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見附件1);
(二)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三)進口訂貨合同;
(四)如屬于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1、進口國家實行強制性認證的機電產品的,應提供《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
2、投資項目下進口機電產品的,應提供項目投資主管機構出具的項目核準或者備案文件(復印件);
3、進口實行授權經營的進口機電產品,應提供授權經營的證明材料;
4、實行生產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企業(yè)申請進口相關的零件、部件用于生產的,應提供生產許可證明材料(復印件);
5、進口舊機電產品的,應提供國家質檢總局授權或許可的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進口產品的預檢驗報告;
6、進口舊機電產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下同)的,應提供可從事翻新業(yè)務的相關證明材料;
7、進口采用國際招標方式采購的機電產品,應提供國際招標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國際招標評標結果通知》。
進口周期:
1. 提前備案,所需時間5—7個工作日。
2. 安排中檢,2-4工作日。
4. 辦理“O”證,所需時間5-7個工作日
3. 駁船,1—3個天。
4. 申報,在單證和審價沒有問題的情況下,約3—7工作日。
5. 清關后內陸陸運或駁配送至廠家。
以上操作時間共約25-30個工作日